武清区河西务镇关于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疑问 2019-09-29 09:00:23 武清聚富荣 阅读 你好,我2008年因升学户口就地农转非(并没有迁出本村),毕业后不在国有企业工作,且不属于国家事业编或者行政编,请问我是否可以确定为村集体组织成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天津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办法(试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什么我不能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样做是否违背法律规定?反 馈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9-29尊敬的网友: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木厂村村委会已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因当事人是非农业户口,但没有事业单位编制工作,所以根据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已将王先生确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武清区河西务镇人民政府2019年9月27日标签:   武清区 河西务镇 上一条避免“高考移民”抢占学习资源,还天津孩子们一个公平的高考环境 下一条关于天红菜场一楼熟食整改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