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建立“三项制度”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
一是武清区建立设备购置补贴制度。在市财政给予每所新建幸福院30至50万元补贴基础上,区财政每所补贴20万元配套资金用于设备购置,有效减轻镇村建设压力。
二是武清区建立建设运营评估指导制度。聘请第三方专业养老服务咨询公司,对幸福院的硬件设施建设、服务功能设置等进行培训指导,确保达到规范要求。
三是武清区建立助餐补贴制度。按照每月政府补贴190元、个人出资30元的标准,为700余名60周岁以上低保、低收入、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提供每月22天的午餐服务;采取每餐政府补贴3元、个人负担7元的方式,为600余名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提供午餐服务。
2020年该区新建农村幸福院20所、累计达到112所,共为4万余名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休息学习、娱乐健身、助餐助医等服务,有效改善农村老人养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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