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宅出租给公司当宿舍是否合理? 2019-10-22 10:00:18 武清聚富荣 阅读 请问商品小区高层普通住宅出租给公司当宿舍是否合理?如果合理,依据哪些文件规定?如果不合理,治理应该走哪些程序?应该具体由哪个委办局相关部门处理?期待贵平台的回复。谢谢!反 馈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10-21尊敬的网友: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住宅出租给公司当宿舍符合规定。同时,要求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19年10月17日标签:   房屋租赁 天津市 上一条武清区打掉“河霸”犯罪团伙 抓获3名涉案人员 下一条武清区全面推进控沉工作 完善地面沉降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