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小区的东门不属于市政规划。
二、小区停车费用每小时2元,不足一小时免费,封顶20元每天。关于地上停车位租赁费问题。园区已停止地上车位租赁。地上停车位服务费问题。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出售新建房屋之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售房时向购房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并受其约束”。该小区《前期物业合同》第七条车位使用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第(2)项约定“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委托乙方管理服务,”,故按照《前期物业合同》规定,车位使用人应受其约束。根据《价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小区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未在政府定价目录内,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金祥园居委会李银莉同志,联系电话:18698035894。
武清区东蒲洼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