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市民提出问题您家住在紫泉郡,2018年交房,交过一期冬季取暖费了,为什么2019年第二年的取暖费不能申请停缴。根据《天津市供热条例》规定新建房屋在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的目的是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进行热态检验,以免因供热设施质量问题导致不热或发生跑、冒、滴、漏等问题,给用热户造成损失。两个供热期后,经实际运行检验和验收合格后,用热户方可申请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两个供热期结束后,经实际运行检验和验收不合格的,保修期顺延至问题解决为止,至保修期结束后,方可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业主表示满意。
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